11.25.2019

學費公告


學費收費:標準半年(兩學季) 九萬九千元整


註:學費不包含 -  校外體育課程(如 : 游泳)、 國外教師來校進行課程 (如 : 優律司美、藝術課程、補正教育)。 學生個人用品 (國外購買之外文讀本、蠟磚、蠟筆、色鉛筆、尺規與其他文具、鈎針棒針、各類樂器)、各班班費、家長會費(一年收取一次)、 校外教學住宿與交通費(實報實銷)、 公校規定之各類規費 (半年收取一次).

家長繳納任何費用後, 請務必來信學校告知, 學校將為您查帳後回覆確認.

收退費標準

            新竹縣麗水華德福實驗教育機構  學費退費標準表

因故無法繼續就學之時間

退費項目及標準

備註:

*入學預定金請於登記入學後兩週內繳納, 以保障您的入學名額.

*每次學費請於開學前兩週繳納完畢.

*「因故無法繼續就學者時間」計算原則係以學生實際離校日期為基準。

登記入學前

免繳費

登記入學後,距離開學30天內

所繳預定金不退還

開學後4週內

學費退還70%

開學後8週內

學費退還 50%

開學後超過8週

所繳費用均不退還


學校保有課程及學費調整之權利。

沒有留言: